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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碎石一般間隔4-6周進(jìn)行一次,實(shí)際頻率需根據結石大小、位置、成分以及患者腎功能等因素綜合評估。
1、結石大小直徑小于10毫米的結石通常單次治療即可,較大結石需分次處理,每次間隔4周以上避免腎組織損傷。
2、結石位置腎盂結石需延長(cháng)間隔至6周,輸尿管結石可縮短至3-4周,膀胱結石間隔時(shí)間最短。
3、結石成分磷酸鈣結石需延長(cháng)治療間隔,尿酸結石可適當縮短,胱氨酸結石需個(gè)體化調整頻率。
4、患者狀況腎功能不全者需延長(cháng)間隔至8周,合并感染或出血時(shí)應暫停治療,高齡患者需降低沖擊波能量。
治療期間建議每日飲水超過(guò)2000毫升,限制高草酸食物攝入,定期復查超聲監測結石排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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