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本品用溫開(kāi)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利巴韋林可抑制齊多夫定轉變成活性型的磷酸齊多夫定,因此,利巴韋林與齊多夫定同用時(shí)有拮抗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jīng)充分的動(dòng)物研究證實(shí)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shí)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huì )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kāi)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gè)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jīng)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jìn)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1、定期進(jìn)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kāi)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jìn)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jīng)實(shí)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jīng)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guān)的臨床試驗中觀(guān)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fā)熱、寒戰、流感癥狀等。神經(jīng)系統癥狀:眩暈;消化系統癥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統癥狀有肌肉痛、關(guān)節痛;精神系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礙、神經(jīng)質(zhì)等;呼吸系統癥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系統出現脫發(fā)、皮疹、瘙癢等;另還觀(guān)察到味覺(jué)異常、聽(tīng)力異常表現。